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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县人民法院开庭排期表(11月1日-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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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0-28 18:00:00 打印 字号: | |

彝良县人民法院开庭排期表


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5日


序号1

时间:2021年11月1日09: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4216号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王喜超

被告:雷永美

承办人:袁述盈

书记员:代沅

地点:第六法庭


序号2

时间:2021年11月1日15: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2648号

案由:劳动争议

原告:刘定春

被告:彝良县公安局

承办人:邓瑛

书记员:代林龙

地点:第六法庭


序号3

时间:2021年11月1日15: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4347号

案由:合同纠纷

原告:滇峰五金机电(云南)有限公司

被告:彝良立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承办人:周远贵

书记员:雷勇

地点:第七法庭


序号4

时间:2021年11月1日15: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4374号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齐应梅

被告:罗剑

承办人:兰绍刚

书记员:陈润

地点:第八法庭


序号5

时间:2021年11月2日09: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3178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肖珍遥

被告:云南旺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办人:邓瑛

书记员:代林龙

地点:第一法庭


序号6

时间:2021年11月2日09: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3958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路子波

被告:潘重兵、王忠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市钟山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经开区支公司

承办人:余俊波

书记员:钟朝漫

地点:第六法庭


序号7

时间:2021年11月2日09: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4043号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张志熊

被告:吴庆刚、淮南市丰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承办人:周远贵

书记员:雷勇

地点:第七法庭


序号8

时间:2021年11月2日15: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4368号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黄道静

被告:罗明洪

承办人:兰绍刚

书记员:陈润

地点:第七法庭


序号9

时间:2021年11月2日09: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4208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李顺美

被告:梁永绍、杨富琴

承办人:李平华

书记员:吴时髦

地点:第八法庭


序号10

时间:2021年11月2日09: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4214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熊远兴

被告:王正洪、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

承办人:袁述盈

书记员:代沅

地点:第九法庭


序号11

时间:2021年11月3日09: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4349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赖萍

被告:王梅、龙俊

承办人:兰绍刚

书记员:陈润

地点:第七法庭


序号12

时间:2021年11月3日09: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3775号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陆永贵

被告:湖南省湘中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杨伦华

承办人:周远贵

书记员:雷勇

地点:第八法庭


序号13

时间:2021年11月4日09: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1460号

案由:合同纠纷

原告:周正华

被告:罗仕刚、马佳

承办人:周远贵

书记员:雷勇

地点:第七法庭


序号14

时间:2021年11月5日09: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4510号

案由: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原告:王泽银、徐仕现

被告:刘元

承办人:兰绍刚

书记员:陈润

地点:第七法庭


温馨提示:

1.由于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遇到调解、撤诉、延期审理等情况,若届时与开庭时间、地点不符,请以法院传票为准。 

2.疫情防控期间,请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事项。

3.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十七条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梁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