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人民法院开庭排期表
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12日
序号1
时间:2021年11月8日09: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4336号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冉啟芳
被告:刘志国
承办人:袁述盈
书记员:代沅
地点:第六法庭
序号2
时间:2021年11月9日09: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4049号
案由:排除妨害纠纷
原告:王孝华
被告:柯云品
承办人:余俊波
书记员:钟朝漫
地点:第六法庭
序号3
时间:2021年11月9日15: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4461号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常开芬
被告:李顺阳
承办人:袁述盈
书记员:代沅
地点:第六法庭
序号4
时间:2021年11月9日09: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4187号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原告:万永
被告:重庆顺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承办人:周远贵
书记员:雷勇
地点:第七法庭
序号5
时间:2021年11月9日15: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3004号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原告:覃天志
被告:重庆正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管勇
承办人:邓瑛
书记员:代林龙
地点:第七法庭
序号6
时间:2021年11月9日09: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4258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袁世刚
被告:彭洁、章力文
承办人:兰绍刚
书记员:陈润
地点:第八法庭
序号7
时间:2021年11月9日09: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4380号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宋兴兵
被告:周兴情
承办人:袁述盈
书记员:代沅
地点:第九法庭
序号8
时间:2021年11月10日09: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1620号
案由:供用电合同纠纷
原告:云南贺宝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杨建琛
承办人:邓瑛
书记员:代林龙
地点:第六法庭
序号9
时间:2021年11月10日15: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4121号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云南彝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刘万立、汪勇
承办人:袁述盈
书记员:代沅
地点:第六法庭
序号10
时间:2021年11月10日09: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4433号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罗永银
被告:刘国茂
承办人:袁述盈
书记员:代沅
地点:第七法庭
序号11
时间:2021年11月10日09: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4255号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云南建投第二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亚太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承办人:周远贵
书记员:雷勇
地点:第八法庭
序号12
时间:2021年11月10日09: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4568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彝良县高源石材有限公司
被告:彝良云投混凝土有限公司
承办人:兰绍刚
书记员:陈润
地点:第九法庭
序号13
时间:2021年11月10日15: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4570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彝良县昊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彝良云投混凝土有限公司
承办人:兰绍刚
书记员:陈润
地点:第九法庭
序号14
时间:2021年11月11日09: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4149号
案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原告:赵德英、娄忠伟、娄忠喜
被告:彝良彝宁精神病医院
承办人:余俊波
书记员:钟朝漫
地点:第六法庭
序号15
时间:2021年11月11日09: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4373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梁乾宽
被告:梁永绍、杨富琴
承办人:袁述盈
书记员:代沅
地点:第七法庭
序号16
时间:2021年11月11日09: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4569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彝良县昊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昭通市鑫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承办人:兰绍刚
书记员:陈润
地点:第八法庭
序号17
时间:2021年11月12日09:00
案号:(2021)云0628民初4216号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王喜超
被告:雷永美
承办人:袁述盈
书记员:代沅
地点:第六法庭
温馨提示:
1.由于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遇到调解、撤诉、延期审理等情况,若届时与开庭时间、地点不符,请以法院传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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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十七条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