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陇怀祥暂予监外执行案的公示
罪犯陇怀祥,男,生于1943年6月16日,公民身份号码532129194306161512,彝族,云南省彝良县人,中共党员,小学文化,农民,住彝良县树林彝族苗族乡碗厂村。因本案于2023年7月18日被彝良县公安局取保候审,于2023年9月25日被彝良县人民检察院继续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23年12月12日被监视居住,现居住在奎香苗族彝族乡敬老院。
本院于2024年1月29日作出(2023)云0628刑初305号刑事判决书,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罪犯陇怀祥有期徒刑十三年。现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罪犯陇怀祥以其身体不好、生活不能自理为由申请本院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立案,并委托彝良县人民医院对陇怀祥进行了病情诊断。经征求彝良县人民检察院的意见,彝良县人民检察院建议本院对罪犯陇怀祥暂予监外执行。
经查,罪犯陇怀祥所患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十四条规定的疾病范围,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款的规定,拟决定对罪犯陇怀祥暂予监外执行,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本院现将拟决定对罪犯陇怀祥暂予监外执行的上述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限为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本院上述决定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通讯地址: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邮编657600,联系电话:0870-5121907。
彝良县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1日